露春谜——灯谜的“人体秀”
露春,又称偷香、骂题、泄白、漏底等等,学名底面相犯。露春所指的是,谜底的字出现在谜面上。对露春一般把握:露春出现的部位,在谜面上专指题面,不包括谜目;谜底在谜面中出现的字是整字,不包括偏旁。露春的性质,有认为是病谜的,有认为是违规的。还有病谜、违规间或用的,即病谜兼违规。多数人认为违规。露春的典型例子如:
不死还能见太平 新词语 活而不乱
底面中的”不”,字的形音义三个一样,全露全裸。它被“灯谜警察”捉走,是一点也不冤枉的。这样的问题在歇后语、脑筋急转弯等项目中并不很在意,那里的游戏环境要宽松一些。在灯谜中,对不露春的规则,玩家都予以认可。所以在谜会帖子中发现了露春,一经指出,作者会立即改正。这是因为疏忽大意出现的露春,
还有一种露春谜,它大多是高级玩家特意制作的。高级玩家犯疏忽大意的错误机率很小,更何况是故意。对这一类露春谜怎样看待呢?这里作为话题,讨论上世纪初期的两个人:张启南和谢会心,关于漏春谜论述。他们两人在各自的谜箸中都论及露春谜。而且它们的有关论点也多为当代论家所接受和采用。
谢会心的谜论中把露春谜称作故意犯底,并且列为法门之一。他说:“制谜于底面相犯者犹之有干例禁,见者无不指为瑕疵。”“何竟有故意违犯而破格为者?其法须先审读底句,然后悬挂题面,击动侵犯处,由底句一一叫明”
颂罢青词花含笑 词牌名二 解语花、花犯
青词,又称绿章,是道士斋醮时上奏天神的表章,用朱砂写在青藤纸上。旧时神多,凡间要告诉天神的事也多,于是文人客串,青词绿章竟渐成一种文体,道士也渐失“专利”了。谜底中解语花,作听得懂青词的花儿。是换角度,换方位描述成谜。用拢意-对面写照。花犯,用附字法,指出花字底面相犯,从而成为底的一部分。花犯指出底面中的花字相犯,也就是谢氏所说的击动。此谜极合他的故意犯底法门。
张启南谈到这个问题时说:“谜之面底字最忌相犯,亦有故意为之者”、“然有时虚字万不能避,亦不妨相犯。此等虚字,必不可去,舍此又,不得不用”、“……则实字亦不必避。盖纯以意为主。若系紧要所在,则万不可犯,在作者斟酌行之耳”。
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之;知子之顺之,杂佩以问之 《孟子·尽心下》二句 二之中,四之下也
题面撷自《诗经·郑风·女曰鸡鸣》。“此谜不在谜的文意上扣合,全在句中六个‘之’上立谜”(柯国臻语)。此谜一露六点,可以说露点多多。底句全句为“乐正子,二之中,四之下也”,是孟子对乐正子的道德修养的定位。大意是说乐正子在善、信二字是修炼满了,在美、大、圣、神四字中还是入门级。“之”为助词。
在底中,“之”虚词实化,指之字而成为名词。其前之与二组成“二之”,特指两个“知子之”,并指代全句。剩下的四个之字,处于相对下位。在竖版中,更为直观。此处用指代-归纳。还有,底中之虽漏春,但它与题面、谜底原句之的词性不同。可见此之非彼之,是双别解。所以。若与赤裸相比,它毕竟隐去了三之一,隐去了字义。
投闲置散,乃份之宜 《黄冈竹楼记》 公退之暇
题面用 韩愈《进学解》句,韩愈(768—824),字退之,唐代古文运动的倡导者,杰出的散文家。《进学解》韩愈以国子先生名与学生论辩成文。题面流行译文是:(国子先生说)“被弃置在无关紧要的位置上,这正是理所当然的事”。谜底别解,断出“退之”作为韩愈的字扣合题意。
郑百川先生谈到关于此谜的一条轶文。他说,“此谜在报纸征射,居然有多人命中,但揭晓之日,主持者说明漏标‘露面格’,一语泄漏了作者疏忽犯规的天机”。这是露春谜的实战战例。细审此谜,会发现主持人极得张氏心法,非斫轮老手而不得。所以,“漏标”之说,疑为从俗或托 [1] [2] 下一页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