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
税收在我们的生活中可以说是无处不在,可对于大多数工薪阶层的老百姓来说,
税收往往像一只“看不见的手”,调节着我们的经济生活。对于许多
家庭渐渐开始重视的工资外收入———“财产性收入”,如
股票、
基金、房产
投资等,
投资者要随时关注
税收的动向,并由此计算
投资收益,否则就会给自己造成损失。记者为此采访了市国税局的有关人员,详细了解了税务征收部门对
投资理财的有关规定:
股票投资 按我国税法规定,
投资者买卖上市公司流通
股票首先要按交易额缴纳1‰的印花税;其次,当持有的
股票遇到上市公司派息时,要对取得的利息缴纳20%的
个人所得税。而对于
个人买卖
股票取得的差价收入,目前暂不征收
个人所得税。
基金投资个人投资基金可享受两大
税收优惠,一是
基金向
个人投资者分配股息、红利、利息时,不再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二是
个人投资者买卖
股票或
基金单位获得的差价收入,按照现行
税收规定均暂不征收
个人所得税。
债权
投资对稳健
投资者来说,
投资国债较为合算,但
投资企业
债券不但要考虑
税收成本,而且要考虑风险。
个人投资企业
债券取得的利息,应缴纳20%的
个人所得税。而国债和特种金融债可以免征
个人所得税。
房产
投资近年来,房地产价格以每年百分之十几的速度递增,但人们在
投资房产时,不能只考虑房价,还要看有关
税收情况。国家为了宏观调控过高的房价,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大
税收是其中一个重要手段,如2005年新地产税费将选择在适当的城市模拟运行,二手房交易要交
个人所得税等。
教育储蓄教育储蓄可以享受两大优惠政策:一是在国家规定对
个人所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除
个人所得税(利息的20%);二是教育储蓄作为零存整取的储蓄,享受整存整取的优惠利率。
保险投资居民在购买保险时可享受三大税收优惠:一是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的金融机构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不计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于缴纳个人所得税。二是由于保险赔款是赔偿个人遭受意外不幸的损失,不属于个人收入,免缴个人所得税。三是按照国家或省级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所取得的利息收入,也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