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诰》——休闲读物,普法读本
朱元璋实在是个了不起的人,他不但制定了完备的法律,还成功地普及了法律。
朱元璋制定了《大明律》,并规定了五种刑罚,分别是笞、杖、徒、流、死。翻译成现代语言就是小竹棍打人、大木板打人、有期徒刑、流放、死刑。当然按照朱元璋的性格,他是不会满足于这几种处罚方式的,这五种只是正刑,另外还有很多花样。
而在明初的普法教育中,最重要的并不是《大明律》,而是一本叫做《大诰》的书。
所谓《大诰》是朱元璋采集一万多个罪犯的案例,将其犯罪过程、处罚方式编写成册,广泛散发。为什么朱元璋要推广《大诰》而不是《大明律》呢?zsku.net
朱元璋认识到,要老百姓去背那些法律条文是不可能的,而这些案例生动具体,个个有名有姓,老百姓吃完了饭可以当休闲读物来看,就如同今天我们喜欢看侦破故事一样。更重要的是,里面还详细记述了对这些犯人所使用的各种酷刑,如用铁刷子刮皮、抽肠、剐皮等特殊行为艺术,足可以让人把刚吃进去的东西再吐出来,然后发誓这辈子不犯法。
把犯人的罪行和处罚方式写入《大诰》,并起到警示作用,实在是一种创举。
但问题还是存在的,因为当时的人们文化程度普遍不高。文盲占人口的大多数,没有希望工程,读过小学(私塾)已经很不错了。老百姓素质低,即使是通俗的案例也很难普及。
朱元璋用一个匪夷所思的办法解决了这个难题。他的办法具体操作如下:
张三犯了罪,应该处以刑罚,县官已经定罪,该坐牢的去坐牢,该流放的流放,但差役不忙,还要把张三押到他自己家中,去找一样东西,就是这本《大诰》。如果找到,那就恭喜张三了———本来判流放,就不用去了,回牢房坐牢;如果是杀头罪,那就能捡回一条命。
反之,家里没有这本书,那就完蛋了。如果张三被判为流放罪,差役就会先恭喜他省了一笔交通费,然后拉出去咔嚓砍掉他的脑袋。
朱元璋通过这种方式成功地普及了法典,具体效果不一定很好,但他毕竟做出了尝试。
奇怪的制度——人死不能随便说
洪武年间,朱元璋规定了很多奇怪的制度,不要小看这些制度,背后隐含着深刻的含义。
比如,在那个时候,人去世是不能随便说死的,要先看人的身份,具体规定如下:
皇帝死称崩、公侯贵戚死称薨、大臣死称卒、士死称不禄、庶人死才能称死。
这个规定给人们制造了很多麻烦。比如当时官员的丧礼,摆出灵堂,众人祭拜。有的根本就不认识,但同朝为官,死者为大,无论好坏都去拜一拜,具体操作过程如下:
进到灵堂,看清神位位置,如果不认识这人,就要先记住神位上的名字,然后跪地大哭:某某兄(一定要记准名字),你怎么就死了啊,兄弟我晚来一步啊!
如果这样说,大家就会怀疑你是来砸场子的,你祭拜的是官员,怎么能用庶民的说法呢?
正确的方法是这样的,进到灵堂,先去问家属:您家老爷前居何职?
家属回答:我家老爷原是兵部武选司郎中。
这时心里就有底了,这是个五品官,该用“卒”。
那就拜吧。别忙,还要再问一句:您家老爷可有世系爵位?
家属回答:我家老爷袭伯爵位。
这时才能去神位前,跪地大哭:某某兄,你怎么就薨了啊,兄弟我晚来一步啊!
其实称呼上的规定前朝也有,但没有认真执行过。而在洪武年间,如果违反这些规定,是会有大麻烦的。除了称呼外,当时的老百姓也被分成了几个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