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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庆龄一生中几个重要时刻

  1915年(中华民国四年乙卯)二十二岁

  10月中下旬会晤孙中山使者朱卓文,当晚离沪赴日。

  宋庆龄在家中接待受孙中山派遣来沪的朱卓文及其女儿慕菲雅,并看了朱卓文带来的孙中山海外来电,来电让朱与宋当面密谈,迫切要求宋和朱氏父女即去东京。朱卓文告诉宋庆龄,孙中山已与卢慕贞协议离婚,他是见证人之一,并给宋庆龄看了他随身带来的孙、卢离婚协议法律证件,上有卢慕贞按的大红指印。(宋庆龄:《我家和孙中山先生的关系》,载《党的文献》1994年第5期;《宋庆龄书信集》下册,第902——904页。)

  朱卓文走后,宋庆龄即向父母宣布电文内容,提出要跟孙中山结婚,遭到父母的强烈反对,激动中的宋庆龄昏了过去。宋庆龄多年后回忆当时的情景道:“这时,父亲发火了,母亲流了眼泪,我自己不知怎么被人抬到楼上。”(张珏:《对宋庆龄的回忆——读〈宋氏家族〉译文后写》,载《上海社会科学报》1986年9月9、24日。)她醒来后,发现自己躺在楼上卧室的床上,卧室门已经被反锁,宋庆龄伤心而泣。(《宋庆龄书信集》下册,第902——904页;张珏:《在宋庆龄像前的回忆》,载《红旗飘飘》第27集。)

  宋庆龄明白父母决不会答应她的婚事,所以“接受了不经他们同意而结婚的意见”。(《宋庆龄自述》,载《档案与史学》1997年1期。)当晚,她给父母写了一张字条告别,告诉他们自己已下定决心,“要帮助孙逸仙并同他结婚,因为他在3月份已同他的原来的妻子离异”。(《宋庆龄书集集》下册,第902——904页。)留下告别字条后,宋庆龄便从窗户里爬了出去,在女佣的帮助下逃出家门,与朱卓文父女一起乘船赴日。([美]埃德加·斯诺著:《复始之旅》,第104页,新华出版社1984年版;《宋庆龄——二十世纪的伟大女性》第46页。)

  10月24日到达东京车站,与亲来迎接的孙中山会面。

  在朱卓文和慕菲雅的陪同下,宋庆龄从上海乘船到神户后,又由神户乘火车往东京。是日下午,宋庆龄一行到达东京火车站,与1时10分提前在此等候的孙中山会面。2时30分,孙中山带他们到青山原宿109号,宋庆龄与慕菲雅一起在这座住宅度过结婚前的最后一夜。(宋庆龄:《我家和孙中山先生的关系》,载《党的文献》1994年第5期;《孙中山在日活动密录〈1913年8月——1916年4月〉——日本外务省档案》,第466页。)10月25日与孙中山在东京结婚。上午10时5分,和田瑞来访,10时30分离去。(《孙中山在日活动密录〈1913年8月——1916年4月〉——日本外务省档案》,第464页。)

  午后4时30分,随孙中山赴牛道区袋町5号日本著名律师和田瑞家,举行结婚仪式。在仪式上,两人由和田瑞主持签订婚姻誓约书。该誓约书用日文拟就,一式三份,分别由孙中山、宋庆龄和律师和田瑞各存一份。 委托和田瑞到东京市政厅办理结婚登记。(《孙中山在日活动密录〈1913年8月——1916年4月〉——日本外务省档案》,第465页;宋庆龄:《我家和孙中山先生的关系》,载《党的文献》1994年第5期;《宋庆龄答刘大年问》,见刘大年著:《赤门谈史录》,第173页,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宋庆龄书信集》下册,第870——871页。)誓约书全文如下:此次孙文与宋庆琳之间缔结婚约,并订立以下诸誓约:

  一、尽速办理符合中国法律的正式婚姻手续。

  二、将来永远保持夫妇关系,共同努力增进相互间之幸福。

  三、万一发生违反本誓约之行为,即使受到法律上、社会上的任何制裁,亦不得有任何异议;而且为了保持各自之名声,即使任何一方之亲属采取何等措施,亦不得有任何怨言。

  上述诸条誓约,均系在见证人和田瑞面前各自的誓言,誓约之履行亦系和田瑞从中之协助督促。

  本誓约书制成三份:誓约者各持一份,另一份存于见证人手中。

  誓约人孙文(章)同 上宋庆琳见证人和田瑞(章)千九百十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该誓约书曾在抗日战争期间由日军从宋庆龄莫利爱路寓所掠去日本,中国历史博物馆是在1962年从私人手中征集到这份誓约书的。誓约书上日期是“千九百十五年十月二十六日”,宋庆龄签名“宋庆琳”且未盖章。对此,宋庆龄的回答是因日本风俗以双日是好日,故接受律师的建议将25日写为26日。在婚姻誓约书上用“琳”字是因为“琳”字容易写。当时从美国去日本,因而没有图章可盖。1980年3月18日,中国历史博物馆的同志将这份誓约书原件,送宋庆龄题字。宋庆龄见到誓约书原件后十分高兴,欣然在卷尾余纸上题了“此系真品”四个字,并签名盖章。(见赵金敏:《孙中山、宋庆龄婚姻誓约书》,载《文物天地》1981年第2期。)孙中山外孙女戴成功曾有一说:据她外婆卢夫人说,以前的确名庆琳,后来经孙中山改为庆龄。(见余齐昭著:《孙中山文史图片考释》,第439页,广东省地图出版社1999年版。)

  1966年(丙午)七十三岁“文化大革命”初期接连写信给沈粹缜询问有没有遭批斗,一再关照她要保重身体,回信要讲真话,有困难尽管说。信后常注明“阅后烧掉”四个字。(《宋庆龄与中国福利会》,第246页。)是年认为这场“革命”使我国的社会主义革命进入了一个更深入、更广阔的新阶段。(《宋庆龄选集》下卷,第499页。)

  购买一些《毛主席语录》分送给身边的工作人员。(《宋庆龄与中国福利会》,第239页。)但对红卫兵的过激行为有看法,对受毛泽东派遣来解释"文化大革命"的江青说:"对红卫兵的行动应该有所控制,不应伤害无辜。"因此而遭到江青的嫉恨。江青在收到《宋庆龄选集》后,用脚践踏以泄愤。(盛永华:《"文化大革命"中的宋庆龄》,载《炎黄春秋》2003年第2期。)

  1967年(丁未)七十四岁2、3月间因在上海万国公墓父母的墓地被毁一事而难过,请周恩来、邓颖超帮助解决。

  是年1、2月间,宋庆龄父母在上海万国公墓的墓地被砸毁,墓盖、墓碑、石栏等地面建筑均被拆毁。宋庆龄得知情况后,心里十分难过,立即派人叫廖梦醒来寓所。她给廖看了被毁墓地的照片,并请廖立即把照片转交邓颖超。

  邓颖超接到转来的照片后,遂于3月13日致函廖梦醒,谓:"据了解,在一月中旬到二月上旬期间,上海六十二个公墓均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甚至烈士墓园也波及,在被劝阻后才未扩大……上海方面已将宋副主席父母坟墓现场所拍的照片送来,现送上请转宋副主席。除已将她前次的酌情处理意见告知上海方面,在她看了现场照片后,是否可提出处理的意见,望告。我和恩来同志看了后,我们有这样一个设想:因为遗体和遗骨已经又埋入墓穴了,是否就在墓穴上面加工覆盖好。墓碑并没破坏,仍照旧保留,只把碑文的下款立碑人的名字磨掉,改刻宋副主席一人的名字。如果把遗体和遗骨挖出来火化,恐难挖全。究竟如何,请宋副主席考虑。"廖梦醒把邓颖超的信和照片交给了宋庆龄。

  墓地很快修复了,重立的墓碑仅刻宋庆龄一人名字。对于周恩来在这困难时刻为她做的这件事,宋庆龄表示十分感激,永生不忘。(廖梦醒:《我认识的宋庆龄同志》,载《宋庆龄纪念集》,第140页;《梦醒--母亲廖梦醒百年祭》,第290-291页。 )

  10月1日出席国庆盛典,同毛泽东、周恩来、朱德、李富春等在天安门城楼上检阅首都50万群众的游行队伍。(《人民日报》1967年10月2日。)

  11月29日致函沈粹缜,打听蔡缦云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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