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库-中国实用知识供应者
网站地图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百科知识库
您当前的位置:百科知识库科学技术农业百科畜禽养殖家禽业减免收费 截至明年6月
知识导航
家禽业减免收费 截至明年6月




  

  沙苑市场内一名顾客抓着鸡与档主讨价还价。冯宙锋 摄

  奥一网讯 记者昨天(3月13日)获悉,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联合发文,要求从去年11月1日起至明年6月31日止,家禽业可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范围包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排污费等内容。而且,在去年11月11日至今年3月期间,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农户已经按规定缴纳的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虽然不再退付,但可凭缴纳的基金和收费票据原件到有关征收单位办理抵减7月1日之后应交的基金和收费。

  免收公路货运附加费

  据了解,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家禽业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联合发文,要求从去年11月1日起至明年6月31日止,减免家禽业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的范围包括,对通过公路、铁路、水路运输的禽类及其产品全额免收公路货运附加费、铁路建设基金、港口建设费;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农户全额免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地方教育附加。而出口的禽类及其产品则全额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

  免收市场管理费排污费

  此外,东莞市的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农户,也可以全额免收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排污费、污水处理费、堤围防护费;对领有营业执照的家禽养殖、加工企业用于运输家禽的自有货运车辆,在运送家禽的过程中,可以免收非经营性公路车辆通行费。对禽畜及禽畜产品的防疫检疫费则可以减半征收。

  城区市场禁止现场宰杀禽类

  另外,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目前市区范围内的肉菜市场、超市已经按照要求,执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严禁在市场内现场宰杀加工各种禽类的规定,市区之外的则要求在封闭地方集中屠宰。

  据了解,省工商局的通知要求,对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等大中城市城区的肉菜市场、超市,实行禁止现场宰杀加工各种禽类的规定。市工商局按照通知要求,已经明令禁止城区内的各类肉菜市场、超市在现场宰杀加工各种禽类。“对在城区内买了活鸡的顾客,我们建议其回家宰杀。”市工商局有关人士介绍说,至于城区外的,则要求在封闭地方进行集中屠宰。

  “我们市场已经接到通知了。”昨日下午,记者致电南城区塘贝市场、沙苑市场等多家市场管理处获悉,这些市场已经接到通知,并准备在市工商局的指导下,进行下一步的工作。(南方都市报)

文章来源: 中国养殖网 日期: 2006-03-17


 
百科知识库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7-2009 www.zsku.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所收集信息资料为网络转载 版权属各作者 并已著明作者 旨在资源共享、交流、学习之用,请勿用于商业用途,本站并不保证所有信息、文本、图形、链接及其它内容的绝对准确性和完整性,故仅供访问者参照使用。